为贯彻实施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路面行驶柴油车开展路检路查和遥感监测执法的通告》(阜环函〔2020〕279号),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备的点位设置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
该批设备将于2021年2月1日启用,市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处罚。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杜绝尾气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附件: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备点位
阜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12日
附件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备点位
一、遥感监测点位
1.国祯家园西门北50米,行车方向由南向北;
2.105国道与015乡道交口西北200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3.周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300米,行车方向由北向南。
二、黑烟抓拍点位
1.颍东区朝阳大道与东湖路交口西北角230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2.颍东区朝阳大道与东湖路交口西南角350米,行车方向由北向南;
3.颍东区S339与致富路交口西60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4.颍东区S424肖大营杨庄路口西120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5.颍东区S305阜阳东高速出口南310米左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6.颍东区阜蚌路与颍东路交叉口西南角40米,行车方向由北向南;
7.颍州区G345交警四大队东130米,行车方向由西向东;
8.颍泉区S202国祯加气站南100米,行车方向由北向南;
9.颍州区S202王店镇桃花小学对面,行车方向由西向东;
10.G105国道阜北小学北720米左右,行车方向由北向南;
11.古泉路与太和路交口西北角83米左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12.古泉路与界首路交口西275米,行车方向由西向东;
13.北京中路颍泉区检察院门口,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14.北京中路与颍上北路交口西北角100米左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15.临沂路与涡阳北路交口东610米左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16.北京西路与颍柳路交口东180米左右,行车方向西向东;
17.西湖大道与霞光大道交口西1.9公里左右主道,行车方向由西向东。
18.西湖大道与霞光大道交口西1.9公里左右辅道,行车方向由西向东。
19.阜南路与淮河路交口北481米左右,行车方向由南向北;
20.三清路与西清路交口东350米左右,行车方向由西向东;
21.淮河路与沙河路交口西北角90米左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22.颍淮大道与合肥大道交口北930米主道路,行车方向由南向北;
23.颍淮大道与合肥大道交口北930米辅路,行车方向由南向北;
24.复兴大道前丁营东100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25.长安路与朝阳大道交口东北角35米左右,行车方向由南向北;
26.向阳南路与清河东路交口北545米,行车方向由南向北;
27.新安路与岱山湖路交口西76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
28.河滨东路与沙河路交口西210米左右,行车方向由东向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