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张**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标题 | 企业复工证明的办理与社区要求无法协调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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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如题,公司去办理企业复工证明时,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按照《阜疫指[2020]45号》文件指示,低风险地区在做好防疫防护措施之后可以直接复工,不必开具证明;但是在进入小区表示是为了复工上班时,小区门口办理出入证明的社区工作人员要求,必须出示企业复工证明之后,才能按规定办理复工上班用的出入证。请问这个问题有没有办法迅速协调解决?万分感谢!(本人老家在颍州区袁集镇,一直未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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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时间 | 2020-03-05 15:34:36 |
回复时间 | 2020-03-10 15:44:20 |
回复部门 | 开发区管委会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你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阜阳市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向开发区管委会反馈处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我们各个小区办理企业工作人员上班使用的出入证是分上级审批的企业复工人员是需要提供允许企业复工的审批文件和企业要求员工返企业工作的证明;私营企业复工的需要企业要求员工返企业工作的证明,如果办理上班工作出入证的人员没有提供上述证明,我们按居民出入给予办理居民出行证。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京九街道办事处联系。 联系人: 周燕 联系电话:2217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