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3021095/201803-00044 | 信息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市农委 | 生成日期: | 2018-03-09 12:04 |
文 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03-09 12:04 |
名 称: | 【文字解读】《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市农委 |
关 键 词: | 专家解读 粮食生产 功能区 重要农产品 保护区 实施意见 | 浏览次数: | 5873 |
内容概述: | 【专家解读】《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有 效 性: | /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117号)精神,优化我市农业生产布局,聚焦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切实做好我市“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市领导批示,我们组织起草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推进我市“两区”划定工作,2018年1月,在充分调研和讨论的基础上,我们牵头起草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就征求意见稿分别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书面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意见后,经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最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于2月28日发布《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8〕11号)。
三、工作目标
用2年时间完成省下达的我市686.4万亩“两区”地块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确保我市粮食产能稳定提升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稳定提高,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1.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686.4万亩。其中,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686.4万亩,玉米生产功能区258.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87.0万亩。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49.0万亩,即划定大豆生产保护区249.0万亩。
四、主要内容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共包括6大项19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两区”划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二是科学开展“两区”划定,包括严格执行划定标准、科学分解“两区”划定任务、以县市区为基础精准落地、审核验收和汇总划定成果4个方面内容。三是积极推进“两区”建设,主要内容有强化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四是切实加强“两区”监管,要依法保护“两区”、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强化监督考核。五是加大“两区”政策支持,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和落实政府责任。
五、创新举措
一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宽抵押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企业积极开展专利权、商标权和大型农机具、林权、农业保单、订单、仓单和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积极开展家庭农场保证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贷款,稳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信贷担保“劝耕贷”业务,重点为“两区”范围内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推动“两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积极落实财政救灾资金扶持政策,支持“两区”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下一步要联合市直有关单位,重点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和整合,创新和完善“两区”建设金融支持政策,确定全市“两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