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3158495/201812-00001 | 信息分类: | 政府办公室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11-26 11:30 |
文 号: | 阜政办人〔2018〕26号 | 发文日期: | 2018-11-26 11:30 |
名 称: | 阜政办人〔2018〕26号 关于 胡海琼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
关 键 词: | 浏览次数: | 4001 | |
内容概述: |
市政办各科、室,市政府综合调研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市政府政研室:
根据《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李传旭等123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阜人社秘〔2017〕200号),2017年9月胡海琼同志被录用为市政府办公室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现该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级,任科员职。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