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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的《阜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在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y.gov.cn)和阜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 sfj.fy.gov.cn)公布,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可以在2020年6月1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fyfs2020@126.com;
二是通过寄件方式寄至: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151号阜阳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编:23601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阜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阜阳市司法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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