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1120500/202101-00001 | 信息分类: | 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1-04 15:25 |
文 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1-01-04 15:25 |
名 称: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 信息来源: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 | 抽检信息的公示 | 浏览次数: | 2731 |
内容概述: | 抽检信息的公示 | 有 效 性: | 有效 |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了冷冻饮品、酒类等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公示抽检的食品样品9批次,其中冷冻饮品5批次全部合格;不合格样品4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1批次,酒类3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阜阳淮河路分公司销售的白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阜阳市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白干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阜阳市发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保定福新华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革命小酒(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亳州金色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颍泉万达广场店销售,标称安徽金满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品荷花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企业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可参考有关公布信息的情况进行科学消费。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